【職安健】勞工處發布預防中暑指引 工會稱有進步但長遠應考慮立法保障工友權益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3/05/08 18:41

最後更新: 2023/05/09 10:14

分享:

分享:

蕭倩文擔憂,暑熱指數可能短時間內發生變化,巡查隊未必能在短時間內確保巡查效力。(資料圖片)

勞工處今日發布《預防工作時中暑指引》,規定三級工作暑熱警告,冀協助勞資雙方商議出在炎熱天氣下工作的休息安排,防止員工中暑。工傷亡權益會及勞聯皆認為《指引》在工作暑熱分級方面有進步,並對新指引表示歡迎,但施行料仍存在困難,若效果不理想則仍需向立法方向考慮。

最新影片推介︰

點擊圖片放大

工傷亡權益會總幹事蕭倩文指出,《僱員補償條例》列明,若僱員在炎熱環境下工作時意外中暑,會視作工傷處理。但過往有許多工會、工友個人不清楚中暑算工傷,可以向僱主申請補償。她舉例,曾有一名地盤工友因中暑而送院治療,醫生診斷為中暑,並在深切治療部留醫一至兩星期,但僱主僅將此工友的情況當病假處理,並無給予相應的工傷賠償。她指,過去高溫天氣下工友於工作期間猝死的個案中,大部分個案因有基礎病,最終以死於「自身疾病」作結,工友家屬難以獲得賠償。港九勞工社團聯會副主席譚金蓮更指,過去不少僱主在知悉工友中暑後不會主動上報勞工處;而工友雖可向勞工處舉報,但亦難以舉證中暑與工作環境有關,因此難以起訴僱主獲得賠償。

譚金蓮表示,新推出的《指引》列明的工作暑熱警告分級相較以往已有進步,工權會亦表示歡迎。但譚擔憂,在新指引下,雖然工友面對炎熱天氣可以獲得休息及停工安排,但難保僱主是否會藉此扣減人工,或在警告解除後要求工友將休息時間補回。而因指引不具法律效力,倘若僱主不遵守,工友未必能夠提供堅實的證據向勞工處提出舉報,因此格外依靠巡查隊的角色。但蕭倩文指,暑熱警告分級可能在短時間內發生變化,巡查隊未必能在短時間內保證巡查力度。

蕭表示,未來要繼續檢視《指引》的施行成效,並及時檢討。若效果不好,則還是應該考慮立法,規定僱主必須為工作環境作風險評估、提供防暑物資,及時安排工友停工休息等,以法律保障工友權益。

HKETAPP健康台更多都市疾病影片:https://bit.ly/3cNFwr7

hketApp已全面升級,TOPick為大家推出一系列親子、健康、娛樂、港聞及休閒生活資訊及Video。立即下載:https://bit.ly/34FTtW9

記者:解青羽